近日,一起发生在辽宁东港市的放火案引起了广泛关注。一名女子因生活压力欲自杀,在自家厕所内点燃汽油,结果火势蔓延至小区下水道,导致多家住户的马桶被崩开。该女子因放火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。
据了解,该女子姓孙,今年35岁。由于长期承受生活压力,孙某产生了轻生的念头。今年1月3日,她购买了30升汽油,并将其带至位于东港市的家中。晚上,孙某在厕所内将部分汽油倒在地面和洗衣机上,并用火柴点燃。火势迅速蔓延,整个厕所陷入一片火海。幸运的是,邻居及时发现并报警,消防员迅速赶到现场将火扑灭。
然而,这场火灾并未就此结束。由于汽油流入下水管道,火势进一步蔓延至整个小区的下水道系统。多家住户的马桶被崩开,单元门口的多处下水道井盖和井圈也爆裂开来。该居民楼装有天然气管道,且有多户人家使用天然气,一旦火势失控,后果将不堪设想。
孙某的行为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谴责。经法院审理认为,孙某明知自己家中南北方向均为居民楼,仍将汽油倒在厕所内并点燃,危害了公共安全。虽然尚未造成严重后果,但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。鉴于孙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可以从轻处罚,但考虑到其行为的严重性和社会危害性,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。
孙某对一审判决不服,提出上诉。她认为井盖被炸坏的后果并非由她直接造成,而是由于下水道系统的问题。同时,她的辩护人提出孙某患有抑郁症,可以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十八条规定,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。然而,经过二审审理,法院认为辩护意见缺乏法律依据,不予支持,最终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这起事件再次提醒人们,放火行为不仅威胁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,更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。我们应该珍惜生命,积极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和挑战,切勿采取极端行为来解决问题。同时,我们也应该加强社会心理健康服务,关注身边人的心理健康状况,及时提供帮助和支持。